保政办规〔2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贯彻〈河北省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已经2023年10月20日市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保定市贯彻《河北省加快现代物流发展
十五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快建设物流强市,推动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国家奖补资金
(一)支持范围
1.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主要指服务于屠宰加工、肉类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单体库容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第三方公共冷藏库、冷冻库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存量冷库智能化改造以及相关分拣、流通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高标准第三方仓储设施新建及改扩建、第三方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保税仓储设施项目等)。
(二)申报要求
拟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取得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明确,且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建项目正式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未超过70%。
(三)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附项目各项前期手续证明,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发改部门初审(同时需要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符合条件并通过后逐级上报市、省级发改部门审核上报。
二、物流基础设施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一)投向领域
重点支持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中的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含应急物资中转站、生活物资城郊大仓基地)。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当属于政府投资且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规划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重大规划和战略的支撑作用。
2.申报项目须成熟稳定。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必须完成可研审批,在当年能够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优先支持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手续和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证”之一,近期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办理好相关前期手续后,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发改部门初审,符合条件通过后,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逐级上报市、省级发改部门。
三、公共物流设施建设补助
(一)申报条件
根据《“十四五”期货运站场项目省级补助标准(试行)》文件精神,货运站场项目省级补助标准为:综合货运枢纽4000万元/个、公路货运站1200万元/个。补助额上限为项目总投资的30%。
项目应纳入地级市(含)以上相关发展规划,且项目前期工作完备;项目已落实占地范围内的所有用地手续,取得全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项目已开工建设,处于在建状态;综合货运枢纽应符合《综合货运枢纽分类与基本要求》(JT/T1111-2017)相应要求,公路货运站应符合《公路货运站站级标准及建设要求》(JT/T402-2016)中综合型公路货运站的相应要求。
(二)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编制申请报告,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交通部门审核,符合条件通过后,逐级上报市、省级交通部门。
四、物流配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
(一)普通国道建设项目补助政策
一级公路补助120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补助600万元/公里,桥梁隧道补助2500元/平方米;一级公路建安费超过3000万/公里,每增加400万/公里,补助标准上浮10%,最高上浮100%;二级公路建安费超过1000万/公里,每增加150万/公里,补助标准上浮10%,最高上浮100%。
(二)普通省道项目补助政策
1.路线补助标准。平原区、微丘区:一级公路A断面补助720万元/公里、B断面补助63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A断面补助410万元/公里、B断面补助350万元/公里;山岭重丘区:一级公路A断面补助860万元/公里、B断面补助76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A断面补助490万元/公里,B断面补助420万元/公里;
2.中桥及以上桥梁补助标准。中桥以及上桥梁补助标准为单孔跨径≥20米,补助3300元/平方米,10米≤单孔跨径<20米,补助2900元/平方米;
3.隧道补助标准。净宽≥12米,补助4300元/平方米,10.5米≤净宽<12米,补助4100元/平方米。
4.沿线服务管理设施补助标准。
服务区:50万元/处
停车区:20万元/处
公路超限检测站:175万/个
交调站:25万/个
养护中心:100万元/处
隧道管理所:50万元/处
(三)申报条件
1.申请国道补助项目应纳入交通运输部编制的交通运输五年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的项目库。申请省道补助项目应为列入“十四五”交通运输部和河北省公路发展规划的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2.项目应完成有关前期工作且具备开工条件。
(四)申报程序
由交通部门按照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申报。
五、强化高端职业人才支撑
(一)申报要求
按照燕赵英才卡条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物流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行业专家可纳入燕赵英才卡保障范围享受相关待遇。
(二)申报程序
申领人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燕赵英才卡信息管理平台”,按相关要求填报完成后,由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负责部门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将上述材料报送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市人社局负责部门,市人社局负责部门给出认定意见。
六、培育龙头物流企业奖补政策
(一)申报要求
对新落户我省的全球物流100强中国区域总部、中国物流50强北方总部,省级每家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我省新评定为5A级物流企业、全国物流50强、国家示范物流园区,省级每家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此项政策属于省级奖补资金,具体依据省级奖励申报细则执行)
(二)申报程序
符合要求企业,按省申报程序要求,报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发改部门,逐级向市、省级发改部门申报。
七、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一)发行要求
首次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且发起人(原始受益人)的各类资产规模不低于拟首次发行基础设施REITs资产规模的2倍;基础设施项目权属清晰、资产范围明确;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项目收益持续稳定且来源合理分散,投资回报良好,近3年内总体保持盈利或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原则上不低于4%。
(二)申报发行程序
项目单位有发行意愿,且基本符合发行条件,提出发行申请,组织相关资料,由市发改委初审后,报送省发改委纳入储备库,省发改委进行审核后报送至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组织审核后报送至证监会,证监会审核后由交易所发行上市。
八、提高通关效率
(一)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在办事大厅及公示窗口公布属地查检预约电话,严格落实“5+2”预约查检。
(二)宣传鼓励进出口企业选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便利化通关申报模式,在确保生物安全、生态安全有效管控前提下,减少货物在港口积压时间,加快货物进出口流通。
(三)落实京津冀海关保通保畅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申报地与进出境口岸海关间联系配合,优化窗口服务“一口受理”“首问负责”,及时响应预约通关、应急值班等业务需求,及时处置跨关区通关业务。
由保定海关牵头组织实施。
九、优化城市配送货车出行时段、路段
(一)微型城市配送货车、多用途(皮卡)城市配送货车可全时段在保定市主城区正常通行。
(二)轻型城市配送货车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黄牌照厢式城市配送货车除高峰期(早7时至9时,晚17时至19时)限制在保定市主城区的东二环、北二环、西二环、三丰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通行外,其余时间可正常通行。
(三)中、重型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除高峰期(早7时至9时,晚17时至19时)限制在保定市主城区的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内区域通行外,其余时间可正常通行。
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十、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国家政策另有实施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具体政策涉及到的支持范围、申报要求、申报程序等内容如有更新,以实际申报要求为准,本细则适用范围及遵循原则按照《河北省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规定。


